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共获嘉县委获发[2008]13号文件《中共获嘉县委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第六项内容精神,鼓励全县中小学教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对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实施奖励。现将补充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内容
包括著书立说(有专著出版)、在国家级教育部门业务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在省级教育部门业务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在市级教育部门业务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
获市级一等奖以上的教科研成果。
二、成果取得时间
2008年9月1日——2009年6月1日(2010年评审成果取得时间为09年6月1日至10年6月1日)。
三、其他
申报人要将所有成果原件及证书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写清单位、姓名、文章页码、刊物发行单位、联系方式、及材料清单。各单位务必于9月4日上午交到中心校。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鉴定。
为鼓励我县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奖励教科研成果,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收缴工作。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