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9-3-11 文章来源: 作者姓名: | |||
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语委办,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水平,切实做好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但未获得合格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学生等; (二)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社会其他自愿要求参加测试的人员; (四)2003年12月前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本年度共安排两次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次测试: 报名时间: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测试时间:5月中旬 第二次测试: 报名时间: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测试时间:10月中旬 期间可根据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度适当增加测试次数。 三、报名地点及方法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纸质照片1张(背面写上报名者姓名)及同底版数码照片电子文件1份(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分辨率不低于303×228)、按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各县(区)、市油田教育中心在当地语委办设立报名点,负责受理本地本系统的报名工作;市直在市昆吾小学设立报名点,负责受理市语委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及社会其他自愿测试人员的报名工作。各报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濮阳县 逯 晨 13673932167 清丰县 赵金岭 13839313523 南乐县 李喜娟 13707671981 范 县 李 慧 13721718129 台前县 李素红 13525609696 华龙区 王焕银 13839353213 高新区 薛志营 13137334209 油 田 杨秀国 13938309089 市 直 杨俊红 0393-8960539 四、收费标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公告》(豫政〔2003〕2号)规定: (一)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次20元; (二)教育系统的教职工每人次30元; (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四)外国人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五)证书工本费每本5元。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数据上报 各报名点受理报名时要认真审核报名者资格,将其基本信息严格按要求输入计算机,信息、照片校对无误后打印出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将1份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结束一周内上报市语委办。 六、组织领导 200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市语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语委办负责统筹安排,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语委办、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项涉及面宽、任务量大、精确度高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媒体、网络等形式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濮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 |||
注:根据通知精神3月28上午9:00前,把所需信息资料和费用交给教导处闫伟老师。 另外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通知已张贴在教导处门口,请老师们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