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何亚萱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书中的鲁滨逊令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幼年有航海梦想,可父母极力反对,他却背着父母,做了水手。可是好景不长,暴风雨把船吹翻。他到了一个荒岛上,为了生存,他跑到吹到海边的船上寻找可用的东西。在一次,他发了高烧,患了疟疾。岛上没有药,于是他靠吃烟叶活了下来。而且他还在岛上撒下谷皮种出了麦子,这无疑是一种鼓舞。他还在岛上养了海鸟,鹦鹉“波儿”。还养了好几只山羊,他每天喝着羊奶。生活过的非常充裕和平静。突然,他发现了一个脚印,鲁滨逊飞奔回家,还让自己的军火转移,以免受损。与此,他还遭遇了地震,房屋震碎。于是,鲁滨逊动用自己的智慧把房屋建到了海岸上。可是这样还是没有打消鲁滨逊的疑虑。他安慰自己说:“不会的,这可能是自己的脚印。但是,担心的事发生了,岛上有野人,他们茹毛饮血。有一次,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把它取名为星期五。之后他们救了货船船长。在荒岛上生存了27年又2个月零19天后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告诉我:我们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挑战困难,才可以开辟道路,焕发生机。
这就是我读《鲁宾逊漂流记》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