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草房子》。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坚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人物是细马,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后,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坚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难道就仅仅因为口音不同就孤立细马吗?我真为细马感到不公平,他那心中的悲凉,又有谁能够体会得到呢?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