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对朗读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通过几年的教学经验,现总结如下:
一朗读目标应具体化、明确化:必须明白,训练的对象是学生,一切训练活动以学生能够达到为准则,不能简单地提“正确、流利、有感情”。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个提法是针对具体的一篇篇的课文的,而我们除了重视课文朗读之外,更重要的是重视学生在朗读训练活动中的内心体验,所以在确定朗读训练目标,第一步应是针对学生的,提出训练要求,如集中注意力,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读得响,读得畅等。其次,必须掌握朗读训练最基本的要求和各年级的训练要求,这就是“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在新大纲中,这句话反复提出,在各年级段都提到。这句话的含义有两点:一是关于朗读的总体要求:正确、流利、有感情;二是读的内容是课文,即教材中选用的范文。然而在各年级的训练要求,是不一样的,低年级侧重于培养基本的朗读能力与习惯,“默读课文不出声,不指读,不数读,一边读一边想。”中年级在正确流利有感情的基础上,能学会默读,有一定的速度。而高年级则要求,能阅读其他文章,“稍作准备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针对这些不同的要求,教师在训练朗读时必须心中有数,不停留于简单的“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一概括性的目标上,要能够针对各年级的具体要求和学生现有能力水平,进行有针对性的朗读训练与朗读指导。
二、朗读训练目标应体现在具体的语言文字训练活动与环节中,与训练内容是密不可分的。朗读训练目标,一方面是操作性的要求,积累词句段和语感等内在的语言习得要求。操作性的具体要求,同应凭借具体的课文内容,一个段落,一个句子,一个词语,坚持让学生自读自悟,边读边悟等方式来形式;另一方面是态度与习惯之类的要求,如认真朗读,响亮地朗读,注意听别人读等,这些贯穿在训练的每个环节中。我在接到新班时,总要下功夫让每个孩子张开口,能够大声地朗读,目的就在于,从中年级开始,就有一部分学生,不愿意在人面前大声说话,害怕读书。怎么办?多鼓励,重评价,因人而异,因文而异;多让学生在小组中自由地读;多让那些胆子大的,能力强的到台上来读;必要时开火车……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目的只有一个,让每位学生能够张口读书。